组织集中学习:
1.《共产党宣言》及其时代意义
(1)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共产党宣言》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讲话精神
(1)《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教党〔2018〕23号)和《中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勉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502班团员青年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湖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
4.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1)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
(2)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
5.《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
6.《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相关支部学习)
7.《中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学院党建工作“3+1”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度)>的通知》
(六)开展专题讨论。各党支部(总支)在组织党员和所在部门教职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上,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谈感受、谈体会、谈打算。
(七)开展知识测试。在四月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基础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知识测试。
(八)支部书记小结。支部书记针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进行总结。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支委会成员密切配合,提前谋划准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推进。
2.做好总结,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总支)要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图片或视频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备查,并撰写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简讯,连同活动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支部记录复印件于6月5日之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总支)要充分运用网络等媒体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简讯上传至支部所在部门网页,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