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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生上网行为管理办法
栏目:规章制度 作者:ebtcms 来源: 时间:2022-05-05 10:53:28 点击:3250

第一条  为保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学生上网行为、维护学生权益、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充分发挥网络教育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体在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使用互联网的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学生在校内外信息平台发布信息时,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的活动,不得通过网络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信息,不得对校园网、信息系统进行恶意攻击,不得破坏校园网络设施,不得诋毁学校形象。

第三条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重大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训与国际合作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网络行为的管理。

第四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更新和升级、对计算机系统及接入硬件等进行查杀。学生使用的计算机、无线路由器等设备都需要设置安全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不允许无密码或弱密码上网连接到互联网。如因个人使用计算机系统安全造成账号丢失和费用、流量异常等情况由用户本人负责。

第五条  在校园网上开设的账号,均要求以个人名义实名开设,学生必须提供真实的资料。账号开通以后,学生必须保管好个人账号,设定安全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用户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安全,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该用户自己承担。用户应当对以其账户身份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第六条  未经许可,学生在教室、实训室使用网络时,不得随意对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等进行挪动、拆卸、配置、损害,不准擅自将计算机设备外借。

第七条  学生公寓楼中公共区域的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设备箱、机柜、网络插口等)及线路(包括光纤、双绞线、电源配电等)是学校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拆卸、配置、损害。

第八条  未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授权,任何学生不得提供与学校相关的信息平台服务。

第九条  全体学生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